根据《关于印发<清城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好就业帮扶政策和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脱贫户有劳动力人员稳岗就业,提高建档立卡脱贫户有劳动力人员创业和就业积极性,现对2023年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有劳动力人员每人发放就业补助金,现将2023年清城区稳定就业奖补发放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11月23日—11月29日,共7天。
二、公示期间,如对发放补助人员资格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资金拨付。
三、联系单位:清城区乡村振兴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226室,联系人:曾家朗,联系电话:3939166。
附件:清城区2023年建档立卡脱贫户有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名单
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3日